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公告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隶属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基本条件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热爱环保和环境监测事业,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4、符合拟聘岗位的各项要求。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人,其中专技岗6人,司机岗2人。相关岗位要求见 《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26日至5月26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投放到电子邮箱(56194019@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学校-专业-学历-报考岗位名称”。
3、报名材料:《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二)、个人自荐材料、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4、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38号,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室。
联 系 人:邵婕 黄霞 027-8764349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接收,并以邮件方式告之。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指导下组织。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与省人才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按照工作绩效考核,享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附件一: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人员岗位需求表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