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招聘公告

来源:玉林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0-04-28 15:39:01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市城市管理队伍的力量,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稳定就业岗位,确保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主要从事单位综合业务工作以及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年龄不限、男女不限、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凭;


  (四)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4月30日。


  报名地点: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


  (5)就业创业证。


  4.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5.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取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合格,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按照人社局下发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解释。


  咨询电话:0775-6391600(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75-6221065(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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