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长垣市教育系统选调50人公告

来源:长垣市人民政府 2020-04-28 15:52:35
  长垣市教育系统“雁归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的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实施长垣市教育系统“雁归计划”,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外地公办学校任课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1.有长垣市常住户籍;


  2.配偶为长垣市常住户籍;


  3.父母(含公婆)为长垣市常住户籍;


  4.配偶为长垣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配偶为长垣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6.有志于投身到长垣市教育事业的其他非长垣籍人员。


  二、选调名额


  2020年我市“雁归计划”选调的名额暂定为50名,根据报名人数适当调整。2021、2022年选调名额根据全市当年教师缺编情况确定。


  三、基本条件


  (一)申请调动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选报高中学段(含职业中专)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选报初中学段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选报小学学段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放宽到45周岁(197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可优先选调,不参加试讲,直接入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实施范围:


  1.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申请调往长垣市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5.不是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的;


  6.正在服务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及其他服务期未满人员;


  7.其他不宜调动情况。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委、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信访局为成员单位的长垣市教育系统“雁归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向市教体局人事科提出申请,办公电话:0373-8844947。申请材料包括:


  1.长垣市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配偶为长垣市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父母(含公婆)为长垣市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含公婆)的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公婆户口本,需提供结婚证。


  4.配偶为长垣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5.配偶为长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长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配偶为长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


  6.有志于投身到长垣市教育事业的其他非长垣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审核。市“雁归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调动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由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共同对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进行外调,再将符合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审核。调动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调动资格,已调动的即时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组织试讲,由市教体局与市人社局对符合调动条件人员组织试讲,择优录取。面试内容按招聘专业分别采用长垣市现行中小学教材(含职业中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操作。聘请外地市专家评委,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按所报学科岗位数量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动人员。如某学科只有一名教师参加试讲,成绩应不低于70分。


  (四)公示。市“雁归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调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审议,于每年8月份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调动手续。市教体局根据调动对象户籍地及学校缺编等情况,结合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城区或其它乡(镇、街道)学校任教。原则上,调入教师安排在缺编学校任教,并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退回档案。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往外地工作。教师因服务期未满不能调动而辞职的,服务期内不准提取个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注重宣传。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个在外任教的长垣籍教师真切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爱,确保回调工作顺利实施。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三)服从安排,有序调配。拟调入教师必须服从市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今后不再纳入教师回调申请对象。


  (四)严肃纪律,公开透明。各相关单位要严肃纪律,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商调等,切实保障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长垣市教育系统“雁归计划”报名表.xlsx


  长垣市教育系统“雁归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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