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国家保密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来源:珠海市国家保密局
2020-04-29 08:09:07
珠海市国家保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国家保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辅助类合同制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珠海市户籍。
(二)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历史清白,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志投身保密事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三)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符合要求的可以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后出生)。
(四)具备较强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有车辆驾驶执照者优先。
(六)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政治历史清白。
(七)符合从事保密工作有关要求。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在港澳台、国外留学、工作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名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珠海市国家保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公告附件或在珠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http://www.zhbmj.gov.cn下载),并将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jyhbmjbg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邮寄,不接受现场报名)。
2.纸质报名材料:(1)报名表(签名);(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可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原件备查);(3)本人近3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技术成果(如有请提供)。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珠海市机关大院1号楼807室。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22875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后,珠海市国家保密局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过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珠海市国家保密局电话通知考生参加笔试。
(三)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统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笔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前须签订保密协议,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政审考察人选。结合有关政审要求,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档案、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选用的情况,将不予聘用。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放弃资格或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托人说情、打招呼;不按要求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与原件不符,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通过隐瞒、作弊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招聘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四、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者合同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多次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各环节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通知。
(三)招聘公告由珠海市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珠海市国家保密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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