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汉中市级机关和党群口事业单位遴选91人公告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网 2020-04-29 14:54:57
  关于2020年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汉中市市级机关单位科级以下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为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拟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人员)共82名;市级党群口事业单位拟遴选工作人员共9名。(详见附件2)


  二、遴选范围


  1. 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汉中市各县(区)、镇(街道)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及汉中市以外各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


  2. 汉中市市级党群口事业单位面向汉中市及汉中市以外各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三、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务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及以后出生),职位另有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具备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 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岗位的,应为目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经历(2017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人员;报考市级党群口事业单位岗位的,应为目前事业单位管理岗、专技岗(不含工勤岗),且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7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并符合有关服务年限规定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 根据有关规定,县乡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的,可参加此次遴选;


  5.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7. 符合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


  8. 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有影响的;


  4. 通过公开招考被录(聘)用,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9日18:00。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9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多次投送的以第一次收到的报名信息为准。


  2. 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将报名资料生成电子版,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邮件主题:姓名+身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人员)+职位代码。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职位代码GZH01—GZH09传至邮箱:hzsgwyj01@163.com


  职位代码GZH10—GZH35传至邮箱:hzsgwyj02@163.com


  职位代码GWM01—GWM09传至邮箱:hzsgwyj03@163.com


  职位代码CWM10—CWM12传至邮箱:hzsgwyj03@163.com


  职位代码SGL01—SGL02传至邮箱:hzsgwyj03@163.com


  职位代码SZJ01—SZJ05传至邮箱:hzsgwyj03@163.com


  报名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2)《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个人承诺栏由考生手写签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栏可暂不填写。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3) 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标准照(JPG格式电子版)。


  报名结束后,市遴选工作办公室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最终的资格审查以对报考者干部个人档案审核为准,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市遴选工作办公室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缩减和取消的职位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其中,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到汉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市委院内4号楼403,电话:0916—2639263)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不得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仅限一次。


  (二)笔试


  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基础知识考试、业务知识考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1. 基础知识考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试内容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管理、唯物辩证法等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国情省情市情,公文处理及写作等。


  2. 业务知识考试(报考岗位需要进行业务知识考试的考生参加)


  (1)文字材料写作和公文处理考试(报考文秘岗及需要进行文字材料写作和公文处理考试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考试,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考生可自带电脑、手机及相关资料,根据给定的题目,在开考后30分钟内收集相关素材(电脑及手机上网条件自备),然后统一上交电脑、手机及相关资料,并独立完成答题。


  (2)计算机业务考试(报考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运行维护等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


  (3)财务管理业务考试(报考市委党校综合岗位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机关财务管理等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


  (4)纪检监察业务考试(报考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


  (5)宣传思想业务考试(报考市委网信办、市委理论讲师团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业务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水平。


  (6)刊物编辑业务考试(报考市《今日汉中》编辑部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刊物编辑、排版策划和文字写作能力水平。


  (7)说课业务考试(报考市社会主义学校的考生参加)。采用给定题目现场说课、评委打分形式,满分100分,说课时间为2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讲授能力水平。


  (三)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定名次,根据录用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有一门缺考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2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以下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进行真伪查验。查验方法是:进入自己的“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搜索“全国教育服务”,按要求查出自己的学历学位,展示给资格复审工作人员;


  4.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章同意参加遴选的《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2份);


  5. 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四)面试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计算综合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1.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综合成绩(无业务知识考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有业务知识考试)=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业务知识考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业务知识考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2. 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面试分数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业务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并公布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综合成绩不作为考察及拟录用依据,可作为参考。


  (六)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必须全面、客观、公正,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道德品行和人岗相适情况等,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考察结束后,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遴选名额数量等额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


  市遴选工作办公室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工作进行安排。体检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从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市委组织部印发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录用试用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由汉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2. 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 为了维护遴选考试秩序,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 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遴选用人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


  咨询电话:0916—2639263


  附件:1. 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


  2.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表


  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汉中市公务员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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