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龙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来源:漳州消防
2020-04-29 17:07:52
龙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当前消防救援工作需要,龙海市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长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消防执勤、灭火救援、文书通讯、车辆驾驶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战斗员(6名)
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2、通讯员(1名)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摄影,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
3、驾驶员(1名)
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的,有消防车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特招对象
1、原则上年龄为18至30周岁的男性青年,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有文艺、体育特长,体校或者武术学校、公安干警院校毕业优先录用。
3、在消防部队或其他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异的退伍士兵优先录用。
4、持有B级或以上驾驶证优先录用。
5、龙海市户籍社会青年优先(特殊情况可面议)。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安排。
3、此次招聘主要针对男性人员,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正式录用前需经2个月试用期培训,进行准军事化训练管理并考核,达到规定标准方可录用。
四、薪资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组成,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正式录用后年薪最低可达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岗位补贴等),工资按工龄逐年递增,入职满1年后,根据表现享受相应奖励工资。
2、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与伙食标准保障。
3、根据现实工作表现,入职满3年,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培训驾驶员等,表现优秀者有机会通过考核晋升为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等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
4、正式录用前试用期2个月(退役军人1个月,服役年限计入工作年限)为准军事化训练管理,转正后每月可休月假,入职满1年后可按规定休年假。
5、退役军人可按服役年限套改相应政府专职消防员级别和薪资。
五、其他福利
1、社会保险: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五险一金(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归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由个人负责承担。
2、住宿条件优越,与国家队消防指战员同吃同住;免费享用消防指战员配置的网络室、电影院、游艺室、健身房、篮球场等各类娱乐体育设施;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免费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
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月休假制度,在保证执勤力量的情况下,每月休假8天;履行聘用合同期间可享受结婚假期、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入职满1年以上享受15-20天年假。
4、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并在推荐的单位工作1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可推荐参加报考本省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选拔。
5、享受国家队消防员同等优待,如参观游览驻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面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景区,享受当地对现役军人的同等优待;开放医疗绿色通道;本地免费乘坐公交等。
6、入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可由单位协调当地有关部门,优先考虑子女入学入托、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检报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一寸免冠白底彩照8张。
地点: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38号龙海市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为止,逾期转入下一批。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18605052080
何先生 电话:15260548208
来电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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