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招聘37人公告
为补充城市管理监督员、座席员队伍,进一步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强首府战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外聘人员,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城市管理监督员31名。
(二)座席员6名(女性)。
三、岗位工作地点和内容
(一)城市管理监督员
1.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主要派往五象新区、邕宁区,少量派往其他城区。
2.工作内容:
(1)在所负责的区域内进行巡查、发现、上报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2)对电话、公众、新闻媒体等投诉举报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对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处理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4)完成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段为8:00—21:00,实行三班二运转轮班制。每周上班不超过40小时,每周轮休2天。
(二)座席员
1.工作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84号外商投资中心四楼座席大厅。
2.工作内容:
(1)负责数字城管案件的受理、立案、派发核查、结案等工作;
(2)负责“12319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服务热线”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受理和回访工作;
(3)完成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三班倒或行政班工作制。每周上班不超过40小时,每周轮休2天。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五年一聘,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每满一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基本工资1960元(含个人社会保险、公积金)+绩效工资840元(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合格的晋升一级工资(每级相差100元,目前十一级3800元封顶)。如本市出台最新利用财政资金外聘人员工资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四)遇节假日加班依法发放加班费;
(五)依法享受婚假、产假、年休等假期。
五、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
(6)存在不适宜担任监督员、座席员岗位其它情形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城市管理监督员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其中,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2)南宁市户口;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35周岁至40周岁的女性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需满1至5年(35岁缴满1年,36岁缴满2年,以此类推,40岁缴满5年);
(5)退伍军人、低保家庭人员优先考虑。
2.座席员
(1)女性,体貌端庄,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身高158CM以上;
(2)南宁市户口;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熟练使用计算机,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或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普通话标准并能听懂白话,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乙等以上的优先考虑。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84号外商投资中心A座702会议室;
2.应聘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1份):
(1)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外聘人员应聘登记表1份,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自行下载附件,按要求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已生育孩子的,需提供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证或二孩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35周岁至40周岁的女性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登陆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打印);
(5)属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普通话等级考试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跟班学习
为让报名人员了解城市管理监督员和座席员岗位职责,应聘城市管理监督员和座席员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跟班学习,时间为2天,其中监督员跟班需自备电动自行车。
(三)面试
跟班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跟班、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网站(http://cgjdpj.nanning.gov.cn/)公示7天。
(四)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外聘人员应聘登记表.docx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