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专任教师招聘6人方案(二)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20-04-30 15:29:04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方案(二)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
3.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4.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具有本科院校讲师职称或三年及以上本科院校全职教学经验的人员;
(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1)(2)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3)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13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之日前,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jsrlzyb@126.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应聘2020年专任教师岗位(序号)”,例如“李四+应聘2020年专任教师岗位(1)”,截止时间以我院人事处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由应聘者本人自负相关责任。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姓名)应聘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岗位(序号)信息一览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交研究生阶段证书;
(5)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应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
(6)免冠证件照(要求文件大小不低于200K,图像清晰,不能翻拍照片,6个月内拍摄,头像要占照片的2/3);
(7)个人简历。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系方式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3:1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处理办法根据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学院网页公布。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成绩排名靠前;若均符合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在面试之前,学院组织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考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选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工作待遇及服务要求
1.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我院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2.录用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同类人员水平执行。
3.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需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按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详见《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享受相应待遇。
4.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5.录用人员应服从学院安排,兼任行政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47312,15005979856,18659165803
监督电话:0591—83753129
附件: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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