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烟台海阳市就业训练中心招聘派遣制人员50人公告

来源: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0-05-06 10:15:51
  2020年海阳市就业训练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协助管理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四)应聘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专业或动物医学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且需有从事乡镇或村级畜牧兽医2年以上工作经历。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包括在招聘计划总数之内。现在农业系统的临时工作人员、现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协管的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现任农业系统的临时工作人员、现从事动物防疫协管的人员年龄适当放宽,男性须为1965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须为1975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曾被单位开除、出名、辞退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着工装后,身体裸露处(包含但不限于双膝以下、双臂、脖颈、面部等位置)有纹身的,以及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50人,派遣到海阳市12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或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与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
 
  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海阳市农业农村局(海政路227号) 二楼招录办公室
 
  报名电话:0535-3236332
 
  报名联系人:王昊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海阳市公开招聘动物防疫协管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表》1份(附件2),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近期1寸同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身份证等。现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工作的人员和农业系统临时工作人员需要由镇街兽医站或所在单位出具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附件4);有从事乡镇或村级畜牧兽医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需要由镇街畜牧兽医站出具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附件5);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一科,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村级动物防疫员实用技术》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外在形象、仪态仪表等。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六、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取消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工作任务
 
  (一)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
 
  (二)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辅助实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病死畜禽收集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
 
  (四)配合监测采样、技术指导、疫情调查和扑灭等工作。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到基层畜牧兽医站,岗位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录用派遣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为1730元,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各附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5-3236332
 
  海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招考职位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证明(现农业派遣工或临时工).docx
 
  附件5:(2年以上乡镇或村级畜牧兽医工作经历).docx
 

  附件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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