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辽中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公告
来源:辽中区人民政府网
2020-05-06 17:44:31
沈阳市辽中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辽中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增加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协管员配额及市财政补贴资金的请示》,经区政府同意,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监督程序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
二、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要求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岗位及条件
安全生产协管员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政府雇员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同等成绩优先;无纹身,无前科劣迹;沈阳市户籍。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3日,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辽中人民政府网www.liaozhong.gov.cn和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30日13:00至2020年5月3日16:00止。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于2020年5月3日16:00止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syrc_kszx@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2.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通过电子邮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者不予审理。
审查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有政府雇员工作经历者须开具相关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考试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4.公示成绩
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在辽中人民政府网www.liaozhong.gov.cn和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电话通知。
要求:按考试成绩排名,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顺延体检。
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矫正视力1.0以下、口吃、重听、精神性遗传病史、甲肝、乙肝、丙肝、戊肝、结核、血液病、肾病、高血压、糖尿病、心电图异常及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其他传染性疾病。
注:体检费自理
6.考察:
经资审、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银行开具报考资格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7.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履办相关备案手续。
五、人员管理办法及薪酬待遇
1.合同管理:招聘的人员不具有行政职能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劳动合同按工作需要签订,一年一签,如因工作不再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再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需要解除合同的,按签订合同工资标准的日工资计算),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可按照考试成绩排名顺延录取。
2.薪酬待遇: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报名咨询电话:024-22514081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招聘需求表格.xlsx
沈阳市辽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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