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龙凤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6人公告

来源: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 2020-05-06 17:49:59
  龙凤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基层社区工作力量,不断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社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龙凤区社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6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龙凤区户口的常住居民,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德、职业道德;


  3、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出生日期须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含1985年1月1日出生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品行端正;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8、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三、招聘方式


  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能力水平测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聘用。若报名审核通过人员较多,将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择优确定人选。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2020年5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6:00期间,登陆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照片,并在材料初审时提供:(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及电子版;(4)本人核酸检测、肺CT、血常规、血清抗体检测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5)个人简历2份及电子版。


  五、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为社区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各社区,实行合同制,按照《龙凤区临时用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无编制,试用期1个月,聘任期1年。每年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2000元/月,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


  六、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如进行笔试,另收考务费45元/人。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公告由龙凤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6243239


  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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