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彬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结合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1名。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与条件
01岗位:检察辅助和检察综合岗位9名
(一)岗位职责
1.检察业务辅助工作;
2.办公室文秘工作;
3.新媒体运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3.彬州市户籍(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网络新媒体、新闻采编及相关专业优先;
5.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至2000年5月5日期间出生);
6.热爱文字工作,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知识和能力及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备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进行文字编纂等能力;
8.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
6.其他不宜担任该工作情形的。
02岗位:计算机、网络信息维护与管理 2名
(一)岗位职责
1.机关计算机应用、网络信息维护与管理;
2.检察技术装备操作与维护。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3.彬州市户籍(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岗位限男性;
5.年龄20岁以上35岁以下(1985年5月6日至2000年5月5日期间出生);
6.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操作、管理及维护基本知识及技能,具有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
6.其他不宜担任该工作情形的。
三、工作时间及地点
1、工作时间:8:30-18:00;享有周六日及法定假日
2、工作地点:彬州市人民检察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5月6日10:00至5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请在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xhfhr.com)下载《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邮箱:278671726@qq.com完成报名。报名时请随报名邮件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版1寸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内,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报名邮件主题与报名表名称请按照“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填写(例:01-张三-612729199001010011)。
网络报名期间,组织方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将于5月13日在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www.sxhfhr.com)进行公布,请应聘者持续关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16日9: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暂定为:西咸人才大厦3层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应聘报名表
应聘者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准考证发放
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3日(暂定)。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基本礼仪、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公文写作、策略选择等。
(四)面试
面试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5月27日(暂定)。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组织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特点设计面试试题和评分规则,组织面试。
(五)体检和政审2020年5月30、31(暂定)
体检由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政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职业素养、业务能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体检和政审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
五、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
1.薪资待遇:2800元/月(含个人承担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工资:1700元/月。
2.保险: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六、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由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4.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5.联系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29-38958888转考务中心
6.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www.sxhfhr.com
附件: 应聘报名表
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