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黄浦区九佛街道办事处高素质人才招聘4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0-05-08 09:11:52
黄浦区九佛街道办事处高素质人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无违法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0日后出生)。
二、岗位要求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土建工程类、新闻传媒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会计类相关专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书与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3日。本次招聘相关通知请密切留意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邮箱:hpjfjzub@163.com,报名地址:九佛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凰五路40号凤美花园九佛街道办事处组织办219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按要求填写《九佛街道办事处高素质人才报名表》(含照片,在公告页面下载)。
(2)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予报名。
(3)报名者填写的有关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将通过街道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报名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如比例不足,将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等。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布。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数,按不小于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计分,所有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得分。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学历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拟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体检报告(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用工体检,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计生审查、体检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计生审查、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报街道党工委研定聘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高素质人才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6109675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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