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立医院第二批次招聘公告

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2020-05-08 09:55:35
  赣州市立医院2020年第二批次招聘公告


  根据当前医院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大学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详情表。

 


  (二)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三)岗位条件中有规培要求的,应按岗位要求提供培训合格相关证明。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或资格证、相关业绩)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lyyrsk@163.com)报名,(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不按条件发送材料者概不接受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咨询电话:赣州市立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97-8208497,邮箱:slyyrsk@163.com)


  五、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及相关要求提前电话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与操作水平。


  六、体检、聘用、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


  (二)因体检、考生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空岗,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个岗位空额最多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三)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福利待遇: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可享受安家费及人才特殊津贴。安家费:30-150万元,具体金额面议;人才特殊津贴:30-170万元,按不同层次不同标准分3年发放。


  2.硕士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后,符合医院相关条件可享受硕士津贴)。


  3.科研经费按照《赣州市立医院科教奖励办法》执行。


  4.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带薪年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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