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26人公告

来源:衡阳人社局 2020-05-08 14:24:08
  2020年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我市两新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补充招聘一批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6名,其中市本级招聘9名,派驻到市直各综合(行业)党委;代委托单位招聘17名(雁峰区、石鼓区各2名,蒸湘区、衡南工业集中区各5名,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名),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热心党务工作,服从工作调配。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党建或组织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党建或组织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石鼓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③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不得报考的;⑤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⑥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⑦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⑧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20日(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22号市委2号楼2327房间,咨询电话:0734—8675199。


  3.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相关工作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020年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4.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其领取准考证。


  五、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衡阳智慧党建网进行公示。


  面试时间:2020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六、体检(2020年6月上旬)


  根据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现行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2020年6月中旬)


  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审查党员档案,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所在党组织、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材料。


  八、公示(2020年6月下旬)


  根据综合素质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方式和待遇


  1.市本级招聘人员。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薪酬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聘期1年,工作出色可续聘。正式聘期内薪酬35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救助个人交纳部分),其中拿出每月薪酬的15%用于年终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


  2.受委托招聘人员。由委托单位参照市本级做法,自行确定聘用方式和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政策规定面向聘期内表现优秀的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定向招考。


  附件:1、2020年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职位表


  2、2020年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衡阳市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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