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财务会计岗:1人。
1.无犯罪记录,无宗教信仰,无不良征信记录,党员优先。
2.热爱祖国,维护党的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守规矩。
3.40周岁以下,长期居住市内六区。(非津户籍人员提供市内六区居住证明)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过财会工作的可适当放宽至专科。
5.持有会计专业初级职称,持有会计专业中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6. 需要有5年以上的财务工作经验,能够熟练使用各种财务软件,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有行政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完成单位本级和下级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包括:审核、整理会计原始单据,编制会计报表,整理会计档案,申报个人所得税,预、决算工作和上级要求的各项报表的报送工作。辅助我办财务人员处理上级分配的临时任务。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河东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管理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聘任。
(二)工资待遇
双休,正常工作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0元/月左右;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工资80%发放。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分别投至电子邮箱: happycamper@sina.cn
简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人照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婚否、是否中共党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具体学习及工作经历等。
报名投递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26日
*温馨提示:报名后经过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政审
通过面试的人员应按单位要求,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要求。
考察由用工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资格条件。
六、注意事项
1、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2、应聘人员对个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司及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18020073083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