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招聘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2020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4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 12个,招聘计划14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通过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报名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 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117号)。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打印(建议用电子照片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五)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总分100分。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一、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一)咨询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0731-22285588
(二)监督指导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纪委:0731-28810080 (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指导)
市卫生健康委:0731-28682180(监督指导)
附件: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