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92人公告

来源:青秀区人民政府 2020-05-09 13:57:44
  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充实青秀区社区人才队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加强城区社区工作,经青秀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专职社工招录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定向招聘岗位(共计192人):


  1.长塘镇军山社区专职社工4人;


  2.伶俐镇伶珑社区专职社工4人;


  3.南阳镇新黎社区专职社工4人;


  4.刘圩镇新兴社区专职社工4人;


  5.新竹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1人;


  6.中山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32人;


  7.建政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0人;


  8.南湖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40人;


  9.津头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43人;


  10.仙葫经济开发区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0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各镇招聘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各街道和仙葫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22日前出生),男性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2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2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4.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2日17:30,逾期停止报名。


  2.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发至邮箱:qxqmzj1306@163.com,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岗位类别+姓名+院校+学历+学位(如:XX街道所辖社区+张三+XX大学+学历+XX学位)。


  3.资格审核。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电话短信通知应聘者按类别参加招聘面试,邀请添加招聘QQ群号。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招聘办法


  依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本次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采用直接面试考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确定面试对象:通过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依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20年5月28日-29日(2天),上午:8:00-18:00。


  3.面试地点: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


  4.面试科目:委托第三方考评机构出题,按照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5.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 “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按照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


  1.中共党员或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依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报经城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与镇、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


  3. 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青秀区社工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要补充社区工作人员的从储备库中录用。


  六、专职社工工资待遇


  目前专职社工工资待遇:月工资325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如年内出台新的文件按新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 为做好疫情期间面试防控工作,考生需按以下要求参加面试:


  1.考生面试当天需扫描广西健康码并出示绿码;


  2.考生体温不高于37.3摄氏度、无干咳、乏力等症状;


  3.考生必须佩戴口罩。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首期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71-5826315。


  附件:1.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xls


  2.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空表).xls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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