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招聘铁骑队员200人公告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2020-05-11 08:40:0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公开招聘200名铁骑队员的公告
根据用人需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公开招聘200名铁骑队员(其中男铁骑185名,女铁骑15名),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即2020年5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铁骑工作,并具有相应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2.考虑到路面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原则上已持有有效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作重要参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外形缺陷,无纹身,体表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手术后遗症;
4.无色盲色弱、双眼裸眼视力4.9(0.8)以上;
5.男性身高1.7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5月10日);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学历核定以学信网学历验证为准,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到高中,优先考虑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符合摩托车初考或增驾条件有关情形的(汽车驾驶证处于在考状态、取得汽车驾驶证但尚处实习期的、汽车驾驶证状态异常的以及其他不满足摩托车驾驶证初考或增驾情形的);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2014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zjj.sz.gov.cn)、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深圳市考试院发布公告中的相关链接(http://weixin.szbafw.com/guard/scanTieqi/TQ01)或扫描文后二维码进行登录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有意愿参加报名的,需提前至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核酸检测,并签订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1)。后续面试环节,考生需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及承诺书原件接受现场核查。所有材料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造假行为,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任何警务辅助岗位。
2.报名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后续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报名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任何警务辅助岗位。
四、资格初审
(一)审核内容。
审查报名者的身高、年龄、学历、身体健康状况、摩托车驾驶证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学历和相应的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以及政审(是否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等)。
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完整影响初审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初审结果公示。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按照条件优劣进行严格排序,并按照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zjj.sz.gov.cn)、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示3个自然日。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在初审结果公示中予以明确。
(一)资格复审与面试安排: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核酸检测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摩托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历承诺书(见附件2)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将对身高进行现场测量,身高未达标准者将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三)面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公示:面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zjj.sz.gov.cn)、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示3个自然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按照资格复审情况及面试人员成绩高低严格排序,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二)体检方式:分散至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各大队进行安排(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三)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检查、五官科、外科检查、内科检查、心电图、X射线胸透、纹身与疤痕检查等。
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zjj.sz.gov.cn)、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确定聘用人员将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
(一)入职培训: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将进行为期1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将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体能考核:对通过入职培训考核的人员,在试用期后期将组织进行体能考核,考核项目男性包含1000米长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女性包含800米长跑、4*10米往返跑、仰卧起坐(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3)。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招聘咨询电话:0755-83162692。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5月10日
附件2:学历承诺书00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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