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招聘6人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5-11 08:40:54

  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系山东省商务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商务发展基础性、理论性和前瞻性问题研究;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商务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智库及有关机构、省内科研院所的沟通联络;跟踪国际国内商务发展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集中整合商务系统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优势,开展商务研究;为地方和企业提供商务发展咨询服务;维护商务厅专业数据库、信息平台、资料信息库;负责厅信息化建设组织与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商务政策、自贸试验区建设、国际贸易与投资、流通与消费等领域研究和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形象良好;


  4.应聘初级技术岗位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技术岗位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3.符合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商务厅网站(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5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hanliliswt@shandong.cn,邮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3)需要相关工作经验的职位,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12日9:00—5月21日16:00


  报名截止后,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所提交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同底版照片2张)。


  (四)考试


  1.博士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省商务厅网站(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予以公布。


  2.其他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综合写作以及商务领域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准考证通过原报名邮箱下载打印。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山东省商务厅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具体时间(在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之后)和地点通过山东省商务厅网站(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公布。


  (2)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根据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山东省商务厅网站(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人选考试成绩山东省商务厅网站(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在山东省商务厅人事处和厅机关纪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需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商务厅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013760


  邮  箱:hanliliswt@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南路12-1号,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办公楼401房间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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