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招聘法律专家库人员50人公告

来源: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0-05-11 14:01:35

  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法律专家库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8〕1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市内外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和本市党政机关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作为第三届法律专家库成员,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在国内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执业律师及本市党政机关内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


  二、聘任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党建法规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学者,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三)高等院校的教师、研究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执业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在公、检、法机关退休、离职后从事律师工作,不受执业经历限制。


  (四)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五)党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报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科级以上在职工作人员,从事本部门法律事务工作10年以上经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相关人员优先考虑。


  (六)能够密切联系实际,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七)身体健康。


  三、聘期和工作方式


  聘期为两年,工作方式为兼职。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邮寄、递送三种方式。应聘者须登录“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aocheng.gov.cn/)”或“聊城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sfj.liaocheng.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聊城市法律专家库人员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意见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研究成果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复印件,邮寄或递送至聊城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室(聊城市兴华东路17号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室,邮编252000);也可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cflgws@lc.shandong.cn。


  在聊城范围内工作,已经参加聊城市外聘法律顾问报名的,可以兼报法律专家库成员。已经确定为外聘法律顾问人选的,不再入选法律专家库成员。


  (二)审查


  聊城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聊城市法律专家库人员名单。确定拟聘人选后,逐一核实其资料信息。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聊城市司法局(网址http://sfj.liaocheng.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五、待遇


  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实行“按项计酬”(党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除外)。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另外给予奖励。


  咨询电话:2992100 15606359512


  联系人:贾丽娟 张辉


  附件:聊城市法律专家库人员报名表


  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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