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队消防员11人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队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全区消防工作,增强火灾防控能力,补充消防队站战斗力,我单位将公开面向社会招聘11名合同制政府专职队消防员,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消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6年5月8日至2002年5月8日之间出生,性别:男性),取得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泸州本地户籍(退伍军人允许非泸州户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以上等级者、消防退伍及其他兵种退伍军人优先聘用,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0年5月8日以后出生,且退伍时间距今两年之内)。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表现良好,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3、限男性,体重、身高比应在合理范围内。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刑罚,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适合从事专职队消防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地点
考核合格后服从分配至龙马潭区范围内的政府消防队工作(小市沱江路微型消防站、特兴街道政府消防队、小市街道政府消防队、区政府消防队)。
四、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报名及资料审核(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20日)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个人简历和驾驶证等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泸州市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新街子76号,咨询电话:0830-2589686)。
五、招聘测试内容及条件
考试: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类。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体能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10%。
1、体能测试(暂定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①1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单杠;④双杠;⑤1000米跑。体能测试前签订《自愿申请参加体能测试声明书》。平均每项20分,共计100分。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暂定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笔试为基本文化素质和消防常识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在笔试、体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10%。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政审考核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照体能成绩排序,体能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由体检本人支付。
体检合格后考生填写政审审批表,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的,居住地派出所需同时签署意见。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聘用、试用期和待遇
政审合格后由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聘用。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试用期(含集中训练时间),并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情况、一日生活制度的表现及遵章守纪情况等方面。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其月工资收入按照区政府统一核定标准发放,享受高危补助,加班补助,按照全队人员三分之二人员在岗规定上班,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备战,统一提供服装和食宿。合同聘用期内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830-2589686
泸州市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