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6人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5-13 09:28:44
  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为省药检院)为隶属于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指定的药品、食品、药包材、化妆品检验检测和质量仲裁工作,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省药检院为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资格的综合性检验研究机构。现依托省药检院建设有5个省部级科学研究平台:“国家药监局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江西省药品与医疗器械质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江西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见附件


  备注: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2020年应届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5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直接点击以下网址进行报名(http://www.jxrcw.com/root/expire/index/syjy2020/),填写《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完成报名等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从报名系统内打印)、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个人简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791-88158637 潘老师、钟老师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省药检院二楼218室人事科


  省药检院网站:http://www.jxifdc.org.cn/。


  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数。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如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结构化面试)。


  2、资格复审:笔试之后,将在面试前择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内打印)、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3、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主要考察考生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4、笔试、资格复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省药检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附件: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岗位、人数、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