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安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万安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为县委统战部下属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试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领导机构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编办、财政以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组织实施。
二、选调职位
1.文字写作工作人员1名;
2.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三、报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干部。(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涉改单位工作人员)。
四、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编在岗参加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干部;
4.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行政中心1008室),联系人:肖声茂,联系电话:5705291;
3.报名携带的材料:《万安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开考比例不低于1:3,否则调减或取消选拔名额。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围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要,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公示5个工作日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事项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万安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万安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