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邯郸馆陶县硕博引进招聘9人公告
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13 11:07:36
馆陶县2020年硕博引进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馆陶县中心工作需求,为进一步充实全县有关单位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1人、县农业农村局2人和房寨中学工作人员6人,共计9人。
(二)选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聘方式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馆陶各项事业发展的精神;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2年 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至2002年 7月3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在邯郸市区域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可登陆邯郸市人社局、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场选聘报考人员需于2020年7月27日-8月7日持相关材料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报名。
报名需提供: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
(4)报名教师岗位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被选聘的,需于上岗之日一年内取得,否则,不予正式聘用);
(5)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所有报考人员要现场填写《馆陶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以研究生专业为准。
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点交验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测评。
(三)测评
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评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各岗位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公布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测评小组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由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待遇及服务年限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人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正式事业在编人员待遇,全额财政供养。被选聘的工作人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其他机关。
四、其它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馆陶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310-2821234
馆陶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2866813
馆陶县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310-2825076
举报电话:0310-27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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