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南雄市水口镇村级组织员招聘2人公告
来源:南雄市人民政府
2020-05-14 08:28:30
南雄市水口镇村级组织员招聘公告
根据《南雄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雄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镇农村基层党务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组织员2名(需服从组织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水口镇村级组织员。
(二)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础工作台账,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条件要求;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本村户籍或常住该村的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20年村级组织员报名表》;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用于粘贴报名表);
4.考生承诺书(须本人签名,1份);
5.退役军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水口镇政府
联系方式:3892001
四、招聘方式
采取电脑实操+面试遴选方式。考试合格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统筹安排工作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统筹安排到行政村党组织任职。
村级组织员任期与村级“两委”干部任期一致(注:具体参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任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工作调整的,解除聘任关系。任职期间一并纳入村级“两委”干部考核对象,考核合格的,享受与村“两委”干部同等的绩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予以解聘。
村级组织员的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村“两委”干部相关标准执行,2020年人均每月补贴3000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水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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