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招聘教师113人公告
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结合市中区部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区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相关认证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枣庄市市中区生源或在枣庄市市中区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从枣庄市市中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报名网站:http://www.zzszq.gov.cn/(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2.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报名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岗位和专项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调整到相同学校相同学科非定向和非专项招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人数1-9人的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同一招聘岗位人数10人以上的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4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或4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或40人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彩色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照片同底版)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学历、学位的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教师资格证明(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2020年服务到期的,可暂时不出具);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退伍证、户口簿及其参军入伍县级征兵办公室(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
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证书在延期发放时间段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缴费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此类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区实验中学南门对过)资助中心(111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询。
根据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公布。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统一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凭审批机关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3320938。
大学生退役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8057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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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