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招聘33人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5-14 09:17:42
  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江西省疫苗检查中心)为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经江西省委编办批复设立、与国办发〔2019〕36号《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文件精神高度契合的新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0名,在全省设有5个区域(赣东、赣南、赣西、赣北、赣中)药品检查所。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省药品(含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及其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检查与处置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6月2日。


  2、报名办法:统一采取网上发送电子邮件和EMS纸质材料方式,不接受电话、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电子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jxfda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报考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纸质版材料按照报名所需材料顺序装订成册,EMS邮寄至: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收件人:刘老师,收件人电话:18970995930,邮政编码:330029。


  3、报名所需材料:


  (1)《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电子照片;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扫描件,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7)工作经历证明;


  (8)《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的个人信息佐证材料,反应个人能力与水平的论文、成果等材料。


  4、资格初审: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反馈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 0791-88158115、88158628


  江西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jiangxi.gov.cn/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加试、面试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35%、15%、50%。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1:3时,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的岗位将于6月3日在省药监局官网发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6月5日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与职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加试、面试人员(如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加试、面试通知书。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加试、面试资格。如出现复审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复审合格人数确定。


  3、加试:采取实操调研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实践检查与解决实际问题分析能力。


  4、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语言表 达能力以及岗位匹配性等。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五、考察、体检、公示


  1、根据笔试、加试、面试的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经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岗,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加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docx


  2020年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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