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考调公告

来源:黔西南义龙新区门户网站 2020-05-14 15:48:55
  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和巡察机构工作力量,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调。


  二、考调计划和职位


  (一)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计划考调人员3名,义龙新区工委巡察办计划考调人员1名。


  (二)考调职位:详见附件1《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0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2个及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报考者的考调资格。


  三、考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黔西南州县、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黔西南州县、乡(镇、街道)两级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3年及以上县、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规定的年龄、任职经历和工作能力要求;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或具有员额制法官、检察官身份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考调涉及到的有关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9.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10.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根据黔西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黔西南州义龙新区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州机编字〔2013〕1号)、《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黔西南州新区(试验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州党发〔2013〕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区工作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其原身份可以保持不变。结合义龙新区实际,本次考调职位均使用事业编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考调后可继续保留原身份不变。


  2.考调职位均为科员级,科级干部可报名参加,调动后按考调职位确定职级,不保留原单位职务职级。


  四、报名程序


  考调工作各环节情况由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gzylxq.cn/)发布公告。在本次考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都将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如需咨询有关事宜,可按《考调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联系。


  (一)报名


  公开考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意见相结合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同意,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公开考调。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周五)至5月24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地 址:鲁屯镇合营村义龙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层2128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办法: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考调对象范围、考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考调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职位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盖章,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


  本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加分


  1.具有员额制法官、检察官身份的加5分。


  2.不具有员额制法官、检察官身份但取得司法考试A证的加5分、B证的加3分、C证的加1分。


  加分审查工作由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后,会同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三)报名情况公示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报名相关材料、加分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名情况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考调职位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将调减考调计划人数和职位取消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在公示期限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后,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6月3日(周三)至6月5日(周五)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鲁屯镇合营村义龙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层2128室)。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报名及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到3:1比例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将开考比例降低为2:1,并报区工委政治部同意;如低于2:1的,将取消相应考调职位。


  (一)笔试


  笔试由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在义龙新区进行,时间为2020年6月6日(周六)上午9:00—11:30,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重点参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十九大报告、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赵乐际同志近期讲话主要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


  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本考场当日平均成绩以上,才可以进入下一环节。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需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政策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3.面试设1个考官组,由7名面试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原则上由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和新区工委政治部干部组成,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综合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体检人数与职位考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未参加体检的,按照考调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由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送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若职位考察合格人数超过考调人数的,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并在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工作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九、纪律监督


  1.考调工作全程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3.要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考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考调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会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3388752(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3567626(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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