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会同县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优化警力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怀化市委常委会议【2013】第17次会议精神等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和中共会同县委组织部批准,决定面向会同县乡镇机关(含乡镇司法所)在编在岗公务员公开选调4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2020年会同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4名。选调职位、人数等详见《2020年会同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本次公开选调的信息将在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tong.gov.cn/)统一发布。
二、选调对象
面向全县乡镇机关(含乡镇司法所)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身高、年龄、性别、学历要求:
基层执法职位限男性,全日制专科以上文化,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基层法制职位不限性别,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法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后出生),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基层警务保障职位限男性,本科以上文化,经济和管理学大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四)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符合选调职位相关条件要求的(详见附件1);
(六)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乡镇机关(含乡镇司法所)公务员,且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含试用期考核等次为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集中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 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会同县公安局办公楼603室。联系电话:07458857111。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会同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2,报考人员自行下载,A4纸打印。需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印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
(4)职位要求其他条件的材料。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负责指导,对报考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填交《2020年会同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因报考人员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截止后,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经会同县公安局党委研究报中共会同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选调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考试由会同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一题。
五、体能测评与体检考察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能测评对象。
(2)体能测评内容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标准详见附件3。其中: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测评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3)体能测评结果。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淘汰。如报考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淘汰。因自动放弃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按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的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按照选调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转任
(一)公示:选调各环节的结果均在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tong.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其中,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二)转任: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报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七、选调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会同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会同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8857111? (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45-8830659(会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工作组)
会同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