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崇信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崇信县人民医院感染科、呼吸内科和重症医学科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崇信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崇组字〔2020〕28号)、《关于全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崇组字〔2020〕25号)等规定,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核与考察的方式引进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实用型人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主要从事内科或全科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的在岗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医师执业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已聘任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已聘任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198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已聘任的(不含小范围、单位有效、基层有效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已在本县工作的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惠政策
(一)引进人才占用事业编制,享受本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待遇。
(二)引进人才符合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副高级及以下职称限额单列,不受单位岗位指标限制;正高级职称优先推荐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职称聘任手续。
(三)引进人才按以下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每人50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每人30万元,国家“双一流”院校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每人10万元,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每人5万元。生活补助在5年内分期计发,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20%。
(四)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国家“双一流”院校本科生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才,每月补助租房补贴500元,一年一发,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服务期内在县内购买商品房的5年租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五)引进人才的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且要求来崇信工作的,可随调随迁;原来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如有第二条第七款情形的不予接收。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5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卫生健康局201办公室(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滨河西区)。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4.所需资料:
(1)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各1份,同底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本人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填写《崇信县面向全国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2份(见附件,崇信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2)网上报名人员,将上述资料扫描图像及同底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309785640@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XX(姓名)XX(报考单位及岗位代码)”。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提供资料、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后随即进行资格初审,并当面告知初审结果。网上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名材料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县卫健局确定专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弃权。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由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根据岗位特点,结合专业要求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相关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团队合作与进取精神、创新意识等。考核总分值100分。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由县卫健局和县医院共同组织进行,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诚信和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体检、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核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计划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由县卫健局负责在崇信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和待遇。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其他未尽事宜,由崇信县卫健局负责解释,引进工作由崇信县卫健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联系方式:景红梅18993350527 0933-6132176
于文华18093355256 0933-6132176
崇信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