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进骨干教师40人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公开引进骨干教师公告
面向全国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公开引进部分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引进骨干教师40名,其中教学人员35名、学校管理人员5名(详见下表)。
(一)教学人员
1.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
3.具有5年以上报考学段相应学科任教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任教经历);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有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立德树人标兵、教学能手、课改先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业务称号。
(二)学校管理人员
1.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后出生);
3.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市级规范化学校任校长、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德育主任等教学业务岗位中层正职4年以上;
(2)任省、市级十佳幼儿园、示范园或地市级及以上名园园长、副园长4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引进流程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可于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0年公开引进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工作单位出具的任教(职)经历证明,对提供证明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业务荣誉证书及标志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未提供相关证件的,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教师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三)考试。考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考试结束后,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可对引进计划进行核减或调剂。根据骨干教师引进计划完成情况,考试可分批次组织进行。
(四)体检考察。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引进的骨干教师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确有困难的,根据个人意愿,可辞职放弃原单位事业编制身份,纳入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聘任制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编制教师标准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潍坊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教师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