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湘潭市应急管理局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信息发布
计划招聘12人,其中值班接警员8人,值班文员2人,值班视频运维人员2人,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湘潭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网址:http://yjj.xiangtan.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违纪行为;
4.热爱应急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适应倒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用人单位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矩》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
报名入口:考生通过手机微信扫报名小程序二维码(附件2),进行报名。
报名费:50元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7:00
(二)笔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1.报考同一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五)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不予聘用,由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对象列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递补考察工作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和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报考者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者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报考者需全程配合防疫工作需要,尤其在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出具《电子健康卡》(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咨询电话:湘潭市应急管理局人事科0731-58570559;投诉举报电话:湘潭市应急管理机关纪委0731-58258682、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731-52379772。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