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属学校选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10人公告

来源:保定市教育局 2020-05-20 10:01:55
  保定市教育局关于部分市直属学校公开选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批准,市直属保定市第一中学、保定市第二中学、保定市第三中学、河北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田家炳中学、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保定市第十七中学和河北保定师范附属学校,面向部属师范院校公开选聘应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10名(上述学校除保定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招聘计划为2个外,其他学校均为1个)。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方式
 
  1.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采取“资格准入、公开选聘、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确定人选。
 
  二、选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的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段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非个人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在入职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6.不受理保定辖区正式在编者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现场报名,即用人学校到指定院校参加双选会,现场报名并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符合者签订意向书。二是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保定市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选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联系并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个人签名)
 
  3.2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须明确学历、学位、专业、生源地、教师资格、是否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间等信息。
 
  5.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对应发送至应聘学校电子邮箱,各学校邮箱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现场或网上审查,合格者进入后续程序。通过网上报名者,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三)面试(总体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
 
  用人学校制定面试方案,自主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人选。
 
  (四)考察考核。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现实表现等进行复审、考核。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根据面试及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保定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入编、增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手续,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
 
  五、其他事项
 
  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请应聘人员关注保定市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的有关选聘信息,并保持应聘期间的通讯工具畅通。
 
  各学校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312-5881917
 

  附件:保定市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选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及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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