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20 15:10:25
  株洲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招聘2020届优秀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中心简介

  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是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5人,均是专技岗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计划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备注
专技岗位  5 经济学类、工学大类、理学大类 985本科及以上、211研究生及以上 26周岁以下;博士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6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及其他各环节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 1.《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可凭就读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备注毕业学校及姓名);4.其他相关材料。各类荣誉证(毕业生提供学校级及以上的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稿以压缩包(材料要求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形式发送至dlg190827@163.com,并与我中心确认是否收到邮件,同时与所就读高校就业处工作人员联系。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从招聘公告挂网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下午18:00。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审查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八、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行面试。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综合分析等进行全面考核。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70分者不能进入签订协议环节。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应聘者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签订协议、体检和考察

  (一)签约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与考试入围考生当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果应聘者放弃签约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二)体检 签约成功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果对象体检不合格,则已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失效。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能按时毕业且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中心至少服务五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株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株洲市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科     0731-28682112

  监督电话:

  株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 0731-28680643

  株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0731-28681082

  本公告由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株洲、动力谷、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简介

  附件2 株洲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5月2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