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招聘辅警41人公告

来源:海口市公安局 2020-05-21 14:27:29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0年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派出所勤务、文职辅警

  (二)招聘人数:派出所辅警41人(其中勤务岗35人,文职岗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注意事项:男生可报考勤务、文职岗位,女生仅能报考文职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无纹身,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残疾,无色盲,无重听,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拥有专业特长、愿意服从招聘单位调剂分配以及曾在秀英分局派出所工作满半年以上的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凡是符合条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3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2号二楼明光教育(二十五小学正对面)

  4.报名材料及相关要求:

  ①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含)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表中须有二维验证码以提供在线验证服务;

  ②部队退转军人须提交退伍转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如实完整填写《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从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自行下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 张;

  ④个人信用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行查询打印,海口市报考人员可前往以下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A.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一楼,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15)

  B.海南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口市海秀东路31号,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至周日9:00-17:00)

  C.海口农商银行省府支行(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⑤如有专业特长人员,提供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获得比赛名次佐证材料。

  5.2020年5月29日17:00后停止报名,考生关注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6月1日-2日为材料补送日期,逾期未补送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1.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等有关事宜,将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采用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在海口市公安局网站、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5.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参加体能测试)。

  6.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择期安排,面试、体能测评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次笔试未指定任何教材和培训机构,请各位报考人员依据笔试范围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2.考生自行准备运动服装、跑步鞋、餐饮等。

  3.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如下:

  (1)男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4.体能测试项目中,10米×4 往返跑测试最多不超过2次,1000米跑项目测试只测试1次,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3次,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5.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6.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面试(采用百分制,按60%计入总分)

  1.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明冉之光人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采用半结构化;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试男1000 米、女800米成绩较好者优先)。

  成绩合成规则:

  ①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②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 考生综合成绩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派出所辅警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补录。

  (七)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

  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复检。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和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与拟招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个人工资待遇2800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正后工资待遇3500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1.辅警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市财政经费保障。

  2.工资福利待遇详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其他

  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考务组

  咨询电话:0898-68500100 、13379952250

  附件1:《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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