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沙县自然资源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劳务派遣人员5人公告
来源:沙县人民政府
2020-05-22 14:50:35
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沙县自然资源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且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3.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内(1998年1月 1日至1975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4.中专及以上学历,招聘专业:不限。
5.曾在沙县自然资源局(或县国土资源局)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过的免笔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三、加分条件
1.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加3分,需提供工作证明及相应的社保证明。
2.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
3.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加2分。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沙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建国路10号四楼),联系电话: 0598-5822890,联系人:乐先生、张先生。
五、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加分材料复印件(提交原件比对)、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2份(可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就业创业”栏目中下载或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然资源局”—“部门文件”栏目中下载)。
六、考试
1.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职位招聘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考生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3.考试范围:《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七、聘用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正式聘用后,首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2年,2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
3.工资等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为其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与个人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其它工资、福利、待遇按沙县自然资源局派遣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特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系电话:县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效能办,0598-5822890。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沙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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