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我所原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现特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是隶属于湖南省气象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目前拥有全国省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共建的“气象防灾减灾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是中国气象局首批改革试点所、全国气象部门5个优秀省级所之一、“全国气象科技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4月中国气象局批复,加挂“湖南省生态气象和卫星遥感中心”。牵头承担湖南省重点项目“湖南省高分卫星气象应用中心”,重点开展高分卫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现有内设科级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管理办公室、卫星遥感应用研究室、农业气象研究室、天气气候研究室、生态气象研究室;职工27人,其中正研级高工7人、副研级高工10人,博士5人,硕士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严格按照中国气象局批复岗位进行招聘。
以上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湖南气象网(http://hn.cm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电子版、院系盖章的专业及选修课成绩单扫描件发送至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综合管理办公室邮箱:hnskys666@163.com,不提供的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科研所人事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成绩、求职动机等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6月6日至8日。
在报经科研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将在湖南气象网公布,并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考试。此次公开招聘专业岗位报名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
(四)考试
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统一面试题1题(时间3分钟)+随机专业知识题(时间3分钟)。其中自我介绍占30分,统一面试题占40分,随机专业知识题占30分,由面试考官组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初定于6月中旬,地点待具体通知。
(五)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面试成绩,由科研所领导班子综合考虑、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报请省局党组研究确定。
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或湖南气象网公布。
(六)考察
考察以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考察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体检程序,不予聘用。
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或湖南气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面试成绩集体研究排序确定拟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的,视为放弃,重新递补。
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及报到证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我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
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综合管理办公室
招录工作电话:0731-85531541
监督电话:0731-85510427
网址:http://hn.cma.gov.cn(湖南气象网)
邮箱:hnskys666@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96号湖南省气象局(长沙生态动物园对面)
附件:招聘岗位明细及要求
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