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石家庄市统计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人公告
来源:诺招聘
2020-05-26 09:55:43
石家庄市统计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提升石家庄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统计信息服务教育中心日常业务和服务效率,现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所报岗位工作,辅助管理岗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05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05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与报考岗位要求同等学历及以上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二)岗位要求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条件详见下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岗管理工作的。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完成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20年05月21日至2020年05月31日通过“诺招聘”报名网站及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05月21日9:00至2020年05月31日17:00报名网址电脑端登录(http://www.noahjob.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06月01日18:00。
网上资格审核合格并交费成功的,可按照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考试。
1.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2.资格初审。审核人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查询、体检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以报名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以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等内容为主,重点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在考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发布公告为准。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非石家庄市市区户籍需另提供证明市区居住材料)、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证明材料、政审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有到现场确认资格人员均需签订书面《承诺书》,若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中途放弃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通知单》网上打印时间以报名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按照岗位分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的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较长的优先。
(七)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派遣人员名单,在“诺招聘”报名网站公示5天。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待遇及合同
(一)待遇
1、人员薪酬
辅助管理岗位工资2530元/月/人。
2、工作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依据石家庄市统计局作息时间;
工作地点:石家庄市统计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3、社会保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二)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用工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般每两年签订一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三)未尽事宜由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四)本公告由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509695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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