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黄冈市博物馆招聘4人公告

来源: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27 10:36:27
  黄冈市博物馆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提供优质讲解服务,满足公共文化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黄冈市博物馆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4名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4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博物馆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筛选” 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0年5月25日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lj.h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lj.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黄冈市博物馆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黄冈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修复中心(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110号,市东方广场西侧),办公电话:0713-8354810。


  请报名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电话预约,错峰报名,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黄冈市博物馆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纸质盖章的书面证明。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文旅局和市博物馆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等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20年5月25日。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须提供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报名结束后,在市文旅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模拟讲解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为保证招录考生质量,达到竞争择优和优中选优的目的,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批准。若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超过1:10,则组织初试筛选,由考生提供指定内容的讲解视频,组织专家评议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初试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视频要求:时间为3-5分钟,分自我介绍及指定内容的讲解。考生拍摄时不得化妆,素颜拍摄,不得后期美颜处理。拍摄视频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考、违纪情况,其当场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成绩计算


  1.本次招聘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模拟讲解×60%+现场问答×40%。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成绩相同的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模拟讲解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模拟讲解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文旅局和市博物馆组织实施。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及备案


  市文旅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和市文旅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旅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市文旅局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市博物馆为新招聘的讲解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 本公告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文旅局、黄冈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54810(黄冈市博物馆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60152(市纪委监委驻市文旅局纪检组)


  0713-8392100(市文旅局人事科)


  附件:


  2020年黄冈市博物馆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岗位表.xlsx


  2020年黄冈市博物馆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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