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院招聘2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结合我局所属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2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hu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4日至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招聘岗位: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619号徳峰小区A区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传达室(联系电话:0731-89975519)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招聘岗位: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小区内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传达室(联系电话:0731-82222888)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招聘岗位:长沙市芙蓉区燕山街12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接待室(联系电话:0731-8446875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5.相关要求
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③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④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其他要求中教师资格证、护士职业资格证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先上岗、再考证”(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方式,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A1,A2,B1,B2,C1,C2岗位:采取笔试、试讲授课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授课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授课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试讲授课和专业能力测试)。试讲授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业务素养和技能技巧等,总分100分。
②应聘B3,B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③应聘C3岗位:采取教研活动组织试讲和教学活动评课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教研活动组织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教学活动评课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教研活动组织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业务素养和教研能力等,总分100分,教学活动评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教研能力等,总分100分。
④应聘B5岗位:采取教学活动组织、说课反思和专业知识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教学活动组织占综合成绩的60%,说课反思占综合成绩的20%,专业知识答辩占综合成绩的20%),其中教学活动组织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业务素养和教研能力等,总分100分,说课反思和专业知识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教研能力等,各100分,总分200分。
以上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成绩的以教学活动评课或教学活动组织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166446(局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166458(驻局纪检监察组)
0731-85908226(局机关纪委)
附件: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