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招聘合同制检验人员10人公告
2020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检验人员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加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疫情防控一线力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招聘合同制检验人员10名,招聘合同制检验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25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6月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2020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检验人员报名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bsrszp@163.com)。
(二)资格审查
完成报名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本人。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即到2020年5月25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的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布试用人员
经考试合格后,公布试用人员名单。试用人员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不予聘用。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去,对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二年。
七、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按长白山管委会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体检考察及报批事宜,待疫情过后补办。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白山管委会政务网(http://www.changbaishan.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3—5710461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0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检验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2020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检验人员工作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