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有1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其他条件:(1)报考年龄、执业资格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时间统一计算截至2020年5月2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2)专业要求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3)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在全国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国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4)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本区卫健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17时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在公告发布后,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邮箱投递报名表,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材料。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扫描件。
(2)其他人员应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扫描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报名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邮箱的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初审结果。
3、其他说明:(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在电话通知当天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0年上半年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3)部分紧缺岗位(全科、儿科、超声、放射)报考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到各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以准考证记载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应告知报考单位原因,否则视为放弃。医学岗位笔试科目为岗位要求相应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xxgk.hzxh.gov.cn/col/col1209749/index.html)进行公布,不再另行告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将提前通知考生。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中,如有以下情况可依次递补: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2、体检、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3、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七、其他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的相关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实行回避。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4、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5、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xxgk.hzxh.gov.cn/col/col1209749/index.html)。
本公告由西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1-87997518
附件1.2020年上半年西湖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