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1人简章
2020年6月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若干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6月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江都区户籍,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职位表》中所规定的具体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四)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5日(上午9点-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2、报名地点:江都区新都北路8号(江都区民政局三楼311室),联系电话:0514-86860894;
3、报名方法:登录http://www.jiangdu.gov.cn/jdmzj/index.shtml下载并填写《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将报名表(1式3份)、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携带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江都区民政局三楼311室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工勤岗位只进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考核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民政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入围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都区民政局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jiangdu.gov.cn/jdmzj/index.shtml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江都区民政局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514-80919722,江都区民政局人秘科:0514-86860894。
附件1:2020年6月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职位表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