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县补充招聘辅警11人公告
因原招聘的部分辅警考入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特巡警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1、特巡警队员的工作职责是从事街面巡逻、应急处突等警务辅助工作任务;
2、看护队员的工作职责是从事对谈话、留置对象的信息采集、看管看护等警务辅助工作任务。
三、招聘计划
1、面向社会招聘特巡警队员3名;
2、面向社会招聘看护队员8名。
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倍时,核减招聘人数。
四、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具有良好道德情操,政治坚定可靠,纪律观念强;
2、具有新野户籍;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反暴恐、特警、看管等相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6、报名人员需从上述两类警务辅助人员选取一种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安全罪被判刑的,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行为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于参加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设置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具体招聘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张榜和网站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 27 日至5月 31 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县汽车站东200米);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需本人持户口本、居民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复退军人退伍证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到报名处;在报名处现场测量身高,身高达不到要求的拒绝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蓝底彩照4张。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张榜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测试(特巡警队员和看护队员两个序列分别进行)
测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组成。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 000米跑、4x1 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等三项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测试后,按招聘数额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两个序列面试对象,予以张榜公示。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采取张榜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和基本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采取张榜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分别根据报考特巡警队员和看护队员两个序列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的具体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招录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和公示。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时,不再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检查单位按规定向体检人员收取。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等。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有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采取张榜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随即取消聘用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七)待遇
对考察、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为聘用人选,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分配至相应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县财政按月拨付工资及“五险一金”。
六、相关事宜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报名、参加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坚决服从组织分配,同意调剂。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透明。
4、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6638751611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