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制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5.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
2.报名方式:如实填写《七星法院七星区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到电子邮箱qxfyzzb@126.com。
(二)资格审查、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及面试
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及七星区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及面试。参加测试和面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个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相关法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5)小两寸彩色照片1张。
(三)体检
由七星法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及七星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精神,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待遇
薪酬标准参照七星区机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具体标准由七星区人社局核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773-5800512。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