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人公告
2020年青海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50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3日18: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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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6月1日9:00至6月3日)
青海省公安厅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将青海省公安机关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150名。
(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士兵招聘职位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本省高校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在外省服役或在我省部队服役的退役士兵;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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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
报名时间 |
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3日18:00 |
审核时间 |
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4日18:00 |
缴费时间 |
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4日24:00 |
报名 所需材料 |
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
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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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 |
权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
时间地点 |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
说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
四、人员身份及工作任务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招聘的“西宁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勤务辅警”职位主要承担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对象看护工作,其他职位承担省公安厅内设机构基层单位警务辅助工作。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青海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开考比例。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3确定。经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后,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等于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根据政审情况优先招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四)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执行。政审参照青海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政审相关规定执行。
(五)递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体检环节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上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补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列入补录人员库。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政审后补录本岗位考生。如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省公安厅组织公开招聘辅警,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七)学历。取得高中文化程度以高中毕业证为准。取得更高学历的需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拥有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八)聘用待遇。薪酬待遇按照《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与省公安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考试,省公安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辅警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日程安排紧凑,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考各项准备。
“西宁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勤务辅警”各职位承担工作任务一致,请广大考生合理选择,避免个别职位扎堆报考。
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046
青海省公安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971-8293192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