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省水利厅工程建设稽察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5-29 09:54:26
江西省水利厅工程建设稽察事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水利厅工程建设稽察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江西省水利厅稽察中心)是隶属于江西省水利厅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为全省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设计工作、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程验收等项目稽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的调查;承担稽察特派员和稽察专家的组织、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水利工程稽察 | 专业技术 | 1 | 水工结构工程(081503)、水利水电工程(081504)、水利工程(085214)、农业水土工程(08280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35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水利工程稽察 | 专业技术 | 1 | 水工结构工程(081503)、水利水电工程(081504)、水利工程(085214)、农业水土工程(08280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水利工程稽察 | 专业技术 | 1 | 水工结构工程(081503)、水利水电工程(081504)、水利工程(085214)、农业水土工程(08280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0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水利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文案编辑 | 专业技术 | 1 | 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与传播(0552)、新闻传播学(050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35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会计 | 专业技术 | 2 | 审计(0257)、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35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备注:1、以上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6月21日。
2、报名办法: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ks.nc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307)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学籍验证报告;
(3)与岗位相关有效证件、证书;
(4)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由江西省水利厅稽察中心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专业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写作水平。
2.资格复审:笔试之后,将在面试前择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江西省水利厅701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身份证、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含认证材料)及专业技术职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加盖公章完成学业的成绩单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
3.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结构化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则参加专业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分数线不低于70分(含),否则不予聘用。
4.对于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具体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七、其他
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0791-88825460,8882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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