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昌江区政府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公告
为加强昌江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限男性。
(二)工作地点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景德镇以及周边城市户口(含农村户口),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资格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18-30周岁(1990年1月1日-2002年5月20日出生),身高160cm(含)以上,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尤其是消防退职队员、获得计算机、摄影、化学、建筑、水电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获得专业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获得C照及以上级别驾驶证的可优先录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解聘或主动离职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接受咨询,集中报名时间6月1日-6月30日。
3、报名地点: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曙光路第二十六中学正对面)服务大厅。
4、报名需带材料:(1)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5)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申请书一份;(6)报名表两份(见附件)。
备注:如是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4、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项。
1、体能。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四个项目。1500米跑占体能成绩40%、100米跑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仰卧起坐占体能成绩20%。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面试。考官当面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总分100分,面试的程序为,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应聘人员现场回答(时间为3分钟);
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60%、面试40%分值比例计算。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考试、体检工作结束后,以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为依据,按照招录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昌江区人事考试网、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可试用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统一发放服装,包食宿,每周安排2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表现优秀的下一步在国家队消防员招录中将择优招录,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消防员职业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五、待遇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通过考核判定为优秀、具有特殊技能、综合评定为优秀人员工资不低于3600元/月, 逐年递增。聘用单位统一购买“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单位承担社会保险金780元/月,提供食宿与服装。
六、纪律与监督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昌江区人社局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19179821217
本公告由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