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教师招聘354人公告
为加强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实推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34名、幼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本次聘用的教师实行编制备案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按照当年招聘批次先后顺序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入编前纳入企业社保管理,其他待遇与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一致。入编后按照编内在职人员进行管理。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二)岗位条件
毕业生岗位: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参加国家统招统分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2020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职人员岗位: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具有1年及以上在全日制中小学校的任教经历(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1、幼儿教师岗位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和专业: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要求具有幼儿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且毕业证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2、中小学教师岗位
(1)年龄: 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和专业:①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证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②在职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
(3)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暂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报考时,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5)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及以上水平,报考其他学科达二乙及以上水平。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长沙县在编教师(含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试教(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长沙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1289170/bm.html)同时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相关注意事项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9:00— 6月10日下午16:0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名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同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6、资格初审:教育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者上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教育部门初审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1日中午12:00。
第二阶段: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按照报名人数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并将调整的职数调剂到同学段同科目同类别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改报。
2、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下午5: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21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缺少以上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上公布。
4、查分: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向县教育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试教(专业技能测试)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最低入围线上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入围试教)。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及试教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试教内容范围:报考小学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小学教材,报考初中和高中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初中教材,报考幼师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幼儿教材,报考心理健康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高中教材,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3、无竞争性岗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2、文化科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3、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师学科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若再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具体网上通知(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为准,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名表(自行进入报名系统相应栏目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或就业推荐函(202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暂缓提供)、普通话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仅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入围人员提供,模板见附件2)。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5、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体检
1、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费用自理。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4、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若招聘岗位入围考察人数高于岗位计划数,将实行差额考察,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九)公示及聘用
1、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3、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所有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2、因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备案管理,故2020届公费师范生不能报考相关岗位,若长沙县外其他地区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并被聘用后,只能列入编制备案管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及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将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笔试缺考的,须最迟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向长沙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5、招聘过程中,各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长沙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1289170/bm.html)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3750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731—8406292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3、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监察室:0731-8401186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7日